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进行《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1年度)碌曲县阿拉锑矿、忠曲金矿后山历史遗留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日。
******资源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