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4日-3月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及浓缩装置调整技改项目、四川溢味川诚食品限公司溢味川诚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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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3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 文件名称:关于******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62号
发文时间:2025年3月4日
全文:见附件
2. 文件名称:关于******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及浓缩装置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63号
发文时间:2025年3月4日
全文:见附件
3. 文件名称:关于四川溢味川诚食品限公司溢味川诚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5〕64号
发文时间:2025年3月5日
全文:见附件
******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及浓缩装置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5〕64号(关于四川溢味川诚食品限公司溢味川诚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广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