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QLYAH******)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站区梓桐院示范区景观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4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社区南仓村
投标报价:贰仟叁佰壹拾柒万贰仟叁佰捌拾伍元伍角壹分(¥******.51元)
企业业绩:
1. 前城·紫荆庄园一期景观绿化及道排工程
2. 内鄉·状元府项目展示区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前城·紫荆庄园一期景观绿化及道排工程
拟派项目经理:袁清泉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叉口中建智立方6号楼7F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