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养护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全长 41.628km(K12+500~K54+128),为双向四车道,于1995年11月18日建成通车。路基断面形式为:0.75m(土路肩)+2.25m(硬路肩)+2×3.75m(行车道)+0.25m(路缘带)+1.5m(中央分隔带)+0.25m(路缘带)+2×3.75m(行车道)+2.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路基宽度为23m,路面宽度为20m(2×10m),路面总厚度为66cm。津沧高速辅道修建于1995年,全长30.342km,道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7m,两侧土路肩为0.75m,路基宽度8.5m。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主要划分如下:
1标段:津沧高速(南段)道路养护工程(含主线挖补、辅道挖补、桥面挖补、施划标线。)
2标段:津沧高速(南段)桥梁养护(含桥梁的混凝土裂缝、混凝土缺陷、桥梁伸缩缝、抗震挡、支座、栏杆等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15日,计划工期5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项独立承担已完成的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单项合同额1标不低于700万元)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第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近五年(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项独立承担已完成的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单项合同额2标不低于90万元)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2024年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养护工程施工(第1-2标段)中的2个标段同时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段。
3.4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被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大观支行;账号:************115******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官网(******/)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西琉城大桥南 |
地 址: |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 |
邮 编: |
301600 |
邮 编: |
300381 |
联系人: |
付工 |
联 系 人: |
曲平 |
电 话: |
****** |
电 话: |
******-661 |
传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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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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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