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昌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昌通用机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审[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2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平昌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开展前期选址、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低空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
2.3招标范围:第一部分(选址阶段)目标成果为:取得军方、民航对通用机场场址批复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现场勘查、净空障碍物测量(若有)、选址报告编制、选址阶段的航行服务研究报告编制(含飞行程序报告与飞机性能分析)、电磁环境测试报告编制,配合建设单位参与选址报告的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意见完善选址报告,取得军方、民航相关批复文件。
******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通用机场初步勘察、地形图测绘、可研报告编制、可研阶段的航行服务研究报告编制(含飞行程序报告与飞机性能分析),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还需进行的其他专题报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土地预审、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节能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影响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题论证)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参与可研报告的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可研报告,并取得可研批复。
第三部分(初步设计及概算)目******发改委关于通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第四部分(产业园发展规划)目标成果为:完成低空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并通过成果评审,为平昌县发展低空经济提供战略指引和发展依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家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背景下,充分研究区域竞争及产业发展规律,为平昌县低空经济产业园确立价值最大化的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理顺产业结构、要素等各种竞合关系,针对性地提出平昌县低空经济产业园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策划标志性产品及重点项目清单。结合平昌县通用机场进行产业空间布局,明确低空经济产业园的功能分区、产业结构,提出产业园的开发模式、招商策略及近远期实施计 划。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服务期止。
2.5 标段划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发布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名单中的单位;(4)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咨询业务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民航”专业)。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民航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注:民航相关专业包括机场工程及运行、场道(或道路)、通用航空、航空器维修和适航等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5******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服务中心(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4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金宝食品饮料产业园办公大楼5楼
邮 编:6364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东一路5号城市会所3栋1单元508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 03 月 14 日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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