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1日(10个工作日)。
一、2025年3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德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110kV升压站工程 | 德阳市旌阳区境内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5〕77号
| 2025/3/25 |
2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 | 国网四川德阳供电公司110kV雒城变电站1、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 | 德阳市广汉市境内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5〕78号
| 2025/3/25 |
3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 | 国网四川德阳供电公司 110kV 东北变电站1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 | 德阳市绵竹市境内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5〕79号
| 2025/3/25 |
4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公司 | 国网四川德阳供电公司220kV 新市变电站 2 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 | 德阳市绵竹市境内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5〕80号
| 2025/3/25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服务中心
邮 编:61800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8日